美媒:美军舰去年穿过台海次数降至四年来最低******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美媒数据显示,去年一年,美军舰穿过台湾海峡的次数,降到4年来最低。
据美国彭博社7日报道,美国第七舰队去年共派出9艘军舰通过台湾海峡。最近一次是在5日,台美军方称,美海军第七舰队“伯克”级导弹驱逐舰“钟云号”5日通过台湾海峡,是今年首次公开纪录。台“国防部”当时表示,美驱逐舰是由南向北行驶。对此,解放军东部战区新闻发言人施毅陆军大校表示,东部战区组织兵力对美舰过航行动全程跟监警戒,一切动向尽在掌握。
彭博社的数据同时显示,美国海军2022年全年在南海进行了4次航行行动,是6年来最少的一次。彭博社称,针对相关数据的询问,五角大楼目前没有回应。
彭博社表示,美国海军减少活动,与大陆方面在台海周边的军事行动次数增加形成强烈对比。根据台“国防部”每日实时军事动态统计,可知2022年共有3445架次解放军军机在台海活动,日均9架次。彭博社声称,减少通过台湾海峡或南海的航行次数,是美国消除两国摩擦的一种方式。
去年6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记者会上回应外媒时明确表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国国内法,台湾海峡水域由两岸的海岸向海峡中心线延伸,依次为中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同时也尊重其他国家在相关海域的合法权利。他表示,国际海洋法上根本没有“国际水域”一说;有关国家声称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意在为其操弄涉台问题、威胁中国主权安全制造借口,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李耀)(环球时报)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